比如,许多家长们在这一天,往往会特别大方、不吝钱包地给孩子们选购不菲的儿童节礼品,如名牌服装、高档玩具、文具书籍等等,或者径直带孩子逛游乐场、动物园;而对于那些与儿童密切相关的部门如学校、妇联等来说,常规的儿童节“节目”,一般都是安排和组织孩子们参加各种程式化、仪式化十足的活动,如表演、庆典、纪念等等。
这样的儿童节过节方式,热闹固然是热闹,但其是否当真足够儿童——能令儿童节的儿童本意本性名副其实,又是每每让我深感困惑的。
比如说,这样一些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等部门组织的儿童节活动,在事前和进行的过程当中,是否足够尊重了孩子们自己的意愿、想法——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的基础上,给予了他们有关如何过节的必要选择权?
当然,儿童的心智尚未完全成熟、思考判断能力有限,有些事情不可能完全由着他们的性子来,但这显然又不是我们可以不尊重乃至剥夺他们的表达权,拒绝倾听他们心声的理由。
而另一个更大的困惑又在于:目前我们的这些儿童节过节套路,其中的许多具体内容、模式,是否足够符合儿童身心成长的规律、完全没有异化乃至损害和妨碍孩子们的各种权益?比如,那些过分奢侈高档的儿童节礼品,像名牌服装、高档玩具之类,很多时候,是否更主要是在满足我们这些成人、家长的某种攀比虚荣心,而未必真正切合并照顾到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。再如,那些往往表现为刻板陈腐的“大人高高在上讲话,孩子们在下被动受训”的儿童节集体庆典庆祝活动模式,其实是否仅仅只是一种华而不实的秀,而根本无益甚至有悖于孩子们的实际利益。
“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,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”,这是《儿童权利公约》开宗明义强调的一项基本原则。既如此,我想,这也应该成为我们思考如何过好儿童节、使之更具儿童气质内蕴的一项基本原则。
依据这样原则,在一切儿童节活动中,我们不仅应该妥善地维护儿童各种看得见的实际利益、尽力避免任何潜在的权益损害,而且要努力去营造一种高度尊重儿童主体地位,能够真正自由自在、无拘无束,充满着天真烂漫童趣、童心的节日氛围,让儿童节充分地儿童化、儿童更像儿童——什么是“儿童的最大利益”,在我看来,这就是。 张贵峰